問題一
你開車在北二上的內側車道,時速一百,此時內側護欄內  ,忽然跳出一名男子,  你雖
然緊急煞車,但依然將該名男子輾斃  ,事後警方調查,  也查不出該名男子為何要強行
穿越高速公路,請問法官會判你對多少???錯多少?

問題二
清晨 ,你騎車經過敦化南路,南往北在過了忠孝東路口  ,  突然有名路人為了急於前
往錢櫃唱歌而突然從草叢中衝出來  ,  你雖然只有時速五十,但煞不下來,撞擊該名路
人  ,路人胸腔大量出血不治,  事故現場,距離人行穿越道  50公尺,請問法官會判你
對多少  ?錯多少?

問題三
清晨 ,你騎車經過敦化南路,  南往北準備通過了忠孝東路口 ,  你百分之百確定你是
綠燈,突然從忠孝東路衝出來一名騎腳踏車的男子不顧行人號誌,  而強行從斑馬線上
通過,你時速五十,但依然煞不下來  ,撞擊該名路人,路人胸腔大量出血不治,請問法官
會判你對多少  ?錯多少?


台灣的法官是這樣認為的

第一個案例;
雖然行人無權走上高速公路,但一旦用路人領有駕照上路,就必須隨時牢記所受過的
訓練,保障其他人的用路安全,今日造成人員死傷,很明顯是\應注意而未注意\的重
大缺失但行人確實也有過錯,故本例駕駛對50%  錯50%  賠一半

第二個案例;
行人穿越道前後20公尺範圍內視同行人穿越道,但該名行人並未在在該範圍內穿越馬
路,但一旦用路人領有駕照上路,就必須隨時牢記所受過的訓練,保障其他人的用路
安全,今日造成人員死傷,很明顯是\應注意而未注意\的重大缺失,但行人確實也有
過錯,故本例駕駛對50%  錯50%  賠一半

第三例最慘;
行人穿越道前後20公尺範圍內視同行人穿越道,該名行人在在該範圍內穿越馬路,且
依照現行交通法規駕駛行經人行穿越道,皆須減速慢行,雖行人在紅燈時並沒有通行
權,但無損行人在行人穿越道上所受到的保障一旦用路人領有駕照上路,就必須隨時
牢記所受過的訓練保障其他人的用路安全,本案之駕駛,行經行人穿越道時,因為未
減速慢行,而造成人員死傷,漠視行人安全的行為,明顯有重大缺失,需負起本案所
有的賠償,以符合人道精神和社會正義。

我以前想不懂怎麼有砂石車會倒車再把人壓死,現在我全懂了我們設身處地想一想,
假如你是案三的駕駛你開的是砂石車,第一下下去沒死成植物人對方剛好是家中支
柱,那真的賠起來是巨額

倒車~給他死工會幫我出兩百萬,保險再來賠,我再貼幾百萬結案,人命是可以買賣
的!!

簡單來說投保巨額的意外險站在斑馬線上,等公車轉彎,摔倒頭往公車後輪去你贏定
了  ~  沒有一家敢不賠,但你花不到那是另外一回事.......

請轉寄出去讓許多根本不知道事情嚴重性的人,警覺一下,中華民國是多麼注重人權
的國家

附帶一提以上三案例在歐美,可以反過來向死者家屬提出車輛損毀的求償因為很簡
單,你犯法再先,而導致我造成你的傷亡我何錯之有,且你必須對你的錯誤行為負
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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