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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縣消保官抽查市售牙膏,認為普遍標示不清,在要求業者說明的同時,也通知媒體到場,在未有結論前,先成為新聞事件。




擠牙膏,對每個人來說,再熟悉不過了。因為人人都要用,天天都得用,甚至鼓勵大家餐餐飯後都來刷牙,所以這個民生必須用品是被我方政府歸類為清潔衛生用品,也就是「享有」與洗衣粉、肥皂、洗碗精、衛浴清潔劑等一樣的標示規定,只要標示「主成分」就可以了。



當然,因為牙膏是放入口腔使用的清潔用品,不需標示全成分,一直以來受到不少人的質疑,認為廠商罔顧消費者知的權益。但就事論事,苛責之前,還是要有法規依據,牙膏的標示是經濟部管轄,化妝品的標示是衛生署在管,全成分標示要求的是化妝品,牙膏不是化妝品。目前廠商的作法,不論進口或本土品牌的牙膏,都是依法行事。


小心「口齒留香」!


在研究哪一種牙膏成分最安全之前,請一定要記住:再怎麼樣安全,也要多漱幾次口!



牙膏中的起泡劑(就是界面活性劑)、防腐劑、殺菌劑、減敏劑等,大多數是嗅不出味道的,甚至有些是帶苦味的。我們聞到的、舔到的味道,是刻意添加的成分。像是:食品香料(薄荷、柳橙、草莓、青蘋果、葡萄、茉莉等)、像是涼感(薄荷)、像是甜味(糖精鈉)等,都是人工的矯味劑。這些食品添加劑吃到肚子裡,確實也很「安全」,但你不能以為進肚子裡的,都是可以吃的、安全的成分。 


味道(不論是味蕾或嗅覺)留置在口腔裡,表達的意義是牙膏中的其他成分,也都還附著在舌頭、牙齒與口腔黏膜上。沒有一種牙膏能辦到,只留下可以吃的成分,而那些不能吃的,簡單漱口就會自動沖走!所以,香味、甜味的殘留,都清楚的告訴你──「還沒漱乾淨」,得要再增加幾次,直到味道完全消失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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