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05
- Cheers雜誌104期
- 作者:盧智芳
伍佰,本名吳俊霖。1968年1月14日生,嘉義縣六腳鄉蒜頭村人,魔羯座。歌手、詞曲創作者、製作人、演員、樂團伍佰&China Blue的主唱及吉他手。以現場演場台式搖滾,熱力十足聞名。近年亦跨足電影、電視演出,並繼2007年創作第一本攝影集《伍佰.風景》後,最近推出第2本《伍佰.故事》。
採訪伍佰是兼具高難度與高樂趣的挑戰。高難度,因為他臉上密密麻麻寫滿了「酷」,問與答之間,常常是「嗯……」之後長達10秒的沉默。真是夠強悍,頂得住席捲而來的冷場壓力,才能繼續下去。
但也是高樂趣。因為笑開了的伍佰,眼睛裡帶著靦腆,一種由縫隙中流露出的感性,反而更顯得吸引人。他總是一邊想一邊說話,句子簡短率性,然而稍加咀嚼,又讓人覺得話中有深意。
「發現我也是主流的時候,就很頭痛了,要先把自己破壞掉。」
「紅了又怎樣?紅了很麻煩,我跟你講。」
「創作靠的是在乎吧,你在乎的話,就有角度。」
如果不是最近剛推出第2本攝影集《伍佰.故事》,伍佰向來是不喜歡接受採訪的。他從鏡頭望出去的世界顯得安靜、冷調,這是伍佰內心的另一面。「我跟什麼東西都格格不入,我不知道為什麼,我也很好奇,」伍佰這麼說。
從一個嘉義六腳鄉上台北打拼的窮小子,蛻變成台客搖滾天王,他的人生故事不能再更勵志了。只是最後請伍佰多說說自己的哲學,他想了半天,還是拋下一句話:「聽我的歌就好了,不要來找我、問我。」
嘿,好樣的,這就是伍佰!
搖滾是我的行為,攝影是我的心,旅行是我的渴望。
這6、7年我開始拍照,發現攝影可以找到新的世界。之前做音樂,都是比較明白、高調、有姿態的,攝影卻是自己尋找自己的世界,有一點像治病,我去找哪些東西是讓我舒服的。
我莫名其妙拍了這些東西,回來才發現:原來我當時的心情是這樣。它不像搖滾那麼明亮,比較deep(深),所以我說是我的心。
拍完之後,發現我跟城市是有距離的。我沒有融入都市的人群之中,似乎是這樣。這搞不好是因為成長的背景,讓我覺得「台北不是我的家」。又或許是我去各個地方,就是在尋找我的家鄉,因為我是從我的家鄉逃出來的。
這麼說好了,我不覺得我跟老師相處得很好,因為我在學校就玩音樂。小時候看到同學考上大學,家長辦桌請客,貼紅紙,放鞭炮,我也去吃,但看到以後好難過,覺得他壓力太大,要是我一定受不了。
我抗拒這個體制的價值觀「一定要怎麼樣」,雖然我也希望考上,也很認真去讀,但可能沒那麼認真吧……反正後來就離主流價值愈來愈遠。
打死都要留在音樂的世界
其實我跟什麼東西都有格格不入的感覺(笑),我不知道為什麼,就像我當藝人當這麼久了,有時候跟大家站一起還是很奇怪(笑),我也覺得很好奇。
我喜歡藝術,所以離開主流價值觀很濃重的我的家鄉,我的學校,到台北來,因為這樣沒有人可以左右我的想法,可以試試看自己去認識這個世界。認識世界的同時,也認識我自己。原來我喜歡逃離這個世界,做音樂是最好的,不用面對我不喜歡面對的事情。
我好像背著包包來到台北,一下火車就知道要幹嘛。因為我什麼都不會,只會音樂啊!I know where to go(我知道往何處去),因為我做什麼工作都被fire,我也去擺過地攤,拉保險,賣階梯英文,當時覺得業務員好屌,業務員ㄟ,有名片的(加重語氣),但都只做了幾個月,做不下去,別人很痛苦,我也很痛苦,沒有退路了,就去樂器行待著。
去了5個樂器行都被fire,因為別人都在賣吉他,我卻一直彈,老闆受不了就叫我走路。被fire當然很沮喪,覺得他們不懂,再去找另外一家。
換另外一家,我還是進去就一直彈,打死我,都要待在吉他的世界。
不跟人家玩,更不要融入主流
剛開始唱歌,曾經有一晚上只有一桌客人,當天晚上的酬勞是3、400塊,後來跟老闆講,給我們一人一瓶啤酒,我們不要唱了,免得唱還要跟他拿show fee(上場費)。很多時候去跟朋友借錢,我剛跟波麗佳音簽約時,抽獎抽到一台錄影機,回來第一件事就是把它賣掉,沒錢,要換現金。
不過那時候,我不覺得痛苦或難過。我只是覺得我在做的事讓我好有活力。我好珍惜我在做的事,我好自由,也因為這樣,瞧不起所謂的「歌星」。當然,進去之後才發現他們是很辛苦的,那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做的。
我從不會因為挫折而影響意志。這意志的來源,是有多想要這個結果,或享受這個過程。我在享受心裡有夢,築夢的過程。我會比別人更「盧」一點,因為我要的標準比別人更高。
我媽媽曾經叫我去當巷口郵局的郵差,搞不好也是影響我最重要的原因,因為她從沒有要我成大名、賺大錢,沒有要我變成什麼大人物,她要我身體健康,每天看得到就好了。
我做的第一張音樂作品是水晶唱片出的,邊緣吧。而且第一張唱片「愛上別人是快樂的事」,我在收音機裡聽到都會嚇一跳,因為所有歌都是一樣的,突然來一首完全不一樣,根本放不進去。
後來我覺得這樣不太好,人家出那麼多錢幫我弄唱片,所以第2張就把「浪人情歌」寫進去。但你仔細聽,裡面只有「浪人情歌」跟「牽掛」是芭樂歌,其他都不是。那是我的堅持(笑)。
現在,我對於音樂的想法,覺得更要「創造」,不是「服務」。意思是說,自己覺得自己愈來愈難搞,更不要跟人家玩,更不要融入主流裡面,因為討厭主流。
沒有掌聲,照樣繼續寫
就說「浪人情歌」好了,那是被退稿的歌,是我根本不想錄的歌。別人一直停在這個印象,我也很頭痛。我喜歡特別一點、困難一點、冷門一點的。我就是抱著這樣的心情去寫《樹枝孤鳥》跟《太空彈》。我想要去開發音樂,創造另外一種邏輯。音樂的邏輯不一定只是你在收音機裡聽到、電視台看到的。
就算我的唱片入圍百大唱片,金曲獎提名,但基本上,我都覺得是別人的眼光,跟我沒什麼關係。我覺得好就好,不好就不好,我自己會判斷。沒有人給我掌聲,我還是會繼續寫。
我從沒有兜兜轉轉,一進去音樂界,我就巴著不走,所以,你要了解自己。很多人不了解自己,唱出來的歌都怪腔怪調,你要知道自己是什麼人,才知道唱什麼歌,寫什麼詞。
我認為成功的定義,是你很驕傲你做的事情,我常說我要做一張唱片砸在人家臉上,雖然有點不禮貌,但我的心情是這樣。
這給我能量,讓我能繼續做下一個,而不是因為金錢或資源的多少。只要做的事讓很多人開心,後面的名利都會跟著來,但你不能去追著那個做。
而且,人格比出人頭地還重要,一個人的人格是可以很值得尊敬,去追求的。不是書上都這樣寫?孔子不是早就說過了?
我這樣講夠不夠勵志?不夠的話,去聽我的歌好了,「世界第一等」也是我寫的,不要來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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