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S – 2012年12月11日 下午12:58



很多人在面臨要不要讓親人拔管,都難以下決定,尤其家族人數多,意見常不一樣,原本法律規定,拔管需要4代親屬簽同意書,現在立法院初審通過,修正為最近親屬1人同意就可以,第一線在緩和醫療病房的醫生,表示樂觀其成,不過最近親屬不見得是每天在病榻前照顧的家人,醫生提醒,還是經由家族共識來決定拔管與否比較好。



電影「桃姐」:「還有沒有親人想見最後一面?沒有了,那我們就開始減少藥量了。」



在電影「桃姐」中,劉德華面對照顧他多年的管家,因為重病器官衰竭,同意醫生減藥,讓管家平靜地走,很多人在面對親人陷入昏迷或是癌末,在最後關頭要不要拔管、要不要急救,一個家庭會有不同聲音。



最近立法院對「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修法,沒有簽署意願書的插管病患,原本拔管需要4代親屬簽同意書,修正為最近親屬1人同意就可以,而最近親屬法律上第一優先是配偶,再來是子女、父母等。



台大緩和醫療病房主任姚建安:「每次遺憾就是這樣子,大家(家屬)都已經決定了,突然有一個家人在國外趕回來,他意見就跟人家不一樣,因為他沒有看到一路上照顧的過程真的很辛苦,之前的化療、電療、手術,病人已經盡了最大力量。」



安寧緩和病房的醫生樂觀其成,因為曾碰過20、30人的家族意見相左,不見得能給病人最好的處置,而未來民眾簽署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時,也要另外選擇是否接受插管、心肺復甦術等維生醫療。民眾:「你要4代,簡直是不可能的事情,如果已經在安寧病房,你讓他有尊嚴一點。」



不過法律上的最近親屬,不見得是每天隨伺在側的照顧者,單就1人意見決定,恐怕還需要相關條文的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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