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兩個故事,第一個故事:
有一位白領女生好不容易跟初認識的男生首次約會,出門時,剛好她公司老闆打電話來交代她一些很難搞的任務,讓她的心情有點悶。這不妙了。兩人來到餐廳後,男生看得出來她有心事,就問他:「好像你不太高興跟我出來?」女生聽到這樣的問話,心情更悶了,心想:你這不是給我「戴帽子」?還要我解釋 「不是」來討好你嗎?這時候,女生覺得很煩,因為就很想逃離那些情緒,更不想說到那些,而這位白目的男生卻偏偏拉她往那邊跳。

第二個故事,有一位男子騎機車被他車擦撞倒地,當場自行爬起,還頻說「沒事、沒事」,圍觀者嘖嘖稱奇,誇讚他「身體了得」,有人勸他去醫院檢查,他沉醉在眾人的「驚讚聲中」,當下不好意思說「其實有些不舒服」;返家5小時後,突感胸口不適就醫,隔天竟不治身亡,原來是「內出血延誤治療」。

針對第一個故事,很多人在溝通時是否有同理心的EQ,那位男生已經觀察到女生的狀況了,可否換個方式說:「感覺妳有心事,妳先放下,好好享受美食佳餚,等一下我們再來研究怎麼解決妳的心事,好嗎?」

如果真要直說,也可以說「好像妳不太高興」,千萬不要多說後面「跟我出來」那四個字,就算人家真的生氣你,你都要裝蒜。

第二個故事對於平常人不懂的法律知識的人來說,兩車相撞後,不管是誰撞誰,不管是有沒有受傷的跡象,第一是「一定要就醫」,第二是「對於警察、醫生、對方,絕對不可以逞強說自己看起來沒事」,否則在以後會有「後悔莫及」的可能「經驗」。

其次到了醫院,醫生會問你哪個地方不舒服?千萬不要說「看起來沒怎樣」,又沒有獎品幹嘛裝厲害?甚至應該說:「我怪怪的,全身不舒服,又說不出在哪裡?」

為何要這樣說?因為這是「伏筆」,要是隔天以後有發生「後遺症」,這樣才有「依據」,否則就會變成「與案情無關」,有時候連保險都沒得賠了。

如果覺得這有點「虛偽」,那就錯了,這是社會學,要是對方咬你,你若是沒有受傷,那你就要自掏腰包來賠,如果你當場表示沒事,醫院也沒備案,事後也無法證明了,這場車禍你是穩輸的。

或許有人會說「他這個人很老實,不會吭我的」,他老實沒錯,他的保險公司為了怕賠償,會替他出面來重重咬你一大口,所以「他老實是沒有用的」~


 


 


林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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