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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我們做事情都是”三分鐘熱度”居多, 因此我們放棄過的許多事情到底是不適合還是不喜歡, 我們可能也沒有真正探討過或想過. 要對一件事情"有始有終”並非容易的事;因為人有”惰性. 所以下次如果在參於或做一件事情時,請給自己最少三次機會. 藉由那三次機會好好去突破和徹底了解它是否值得我們繼續做或參於的動力!
不要試都沒試就想放棄, 機會是自己給自己的!
“Try a thing you haven’t done three times. Once, to get over the fear of doing it. Twice, to learn how to do it. And a third time, to figure out whether you like it or not.”—Virgil Garnett Thomson
給自己沒做過的事三次機會, 第一次將恐懼感移除, 第二次學習如何去做它, 第三次時要決定自己是否喜歡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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